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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大昌货架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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仓储货架的陈列标准
  1、所有的货物和层板之间的宽度和高度维持高将多余的空;   2、一堆头显示在一个单品,超过两种,和低价格的产品陈列在前方;   3、堆头陈列商品应大约1.4米高;   4、商品是品牌、颜色深度、价格低廉、原理相同的系列商品从上到下,从左到右的顺,,分类展示;   5、商品,朝前,陈列整齐,货量充足丰满;   6、堆头按照原N框架;   7、缺货物品要标出暂时缺货标签,并注明缺货日期和到货时间;   8、不能有已经过期的物品;   9、缺货保持空位,不能用其它商品填充;   10、确定货物,商品面位陈列,不能私自改动,如有特殊情况,须有店长签字同意方可整改;   11、货物的单品,至少18cm—20cm;   12、必须符合的货架上的商品归类显示的原理;   13、货架,必须符合的商品归类显示原则;   14、减价卖的是由于满足客户的特殊需求和销售货架上展示的商品,列为端架,堆头的商品;   15、在销售商品的季节、货物、优惠的价格、高的毛利;   16、清仓、负毛利商品不宜做堆头商品陈列;   17、堆头展示的商品都是卡板(托盘底部),而不是直接与地面接触;   18、堆头显示货物应当接受卡板、超越大小。
发布时间: 2013-11-23 04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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